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84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20年来,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质监站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现有编制人员7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4人,中级技术职称36人,初级技术职称20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备案科,昌邑、船营、龙潭、丰满、高新区5个监督科。质监站的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吉林市建设委员会领导。
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住所在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51号,办公场所面积为4500平方米。开办资金399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城。
质监站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建筑工程提供质量监督保障。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监督工程建设多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程施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质监站是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第279号)、《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大2()㈨年7月27日通过)。
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2年3月22日由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文号为12202000()(_)93号。
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自成立以来,每年平均监督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市政公用工程为50(_3项至600项,面积为250万至3()0万平方米。处理质量纠纷鉴定和质量投诉案件30件左右。所受监工程均无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对竣工工程质量核验
准确率为100%,其中吉林市电信枢纽大楼获建设部授予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东北电力学院图书馆、吉林电业大厦、吉林市建设银行大厦等多项.:工程被建设部评为样板工程,被:省建设厅评为“用户满意I程”达30多项。1992年以来连续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授予全国先进监督站和吉林省先进监督站的称号。
为了适应我国建筑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十分重视引进和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不断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检测工作的科技含量,筹措了200多万元的资金,购进了一大批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了质量监督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近年来又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基本上实现了质量监督全过程网上公示和传输。
吉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龙头的纪律建设、廉政建设、政治业务学习,办事程序、作风建设、服务承诺、档案管理、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16项30多万字。具有雄厚的可以作为司法鉴定人选的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库。执业10年以上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占全站职工总数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