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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委内置机构
 

简   介

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处成立于2000年5月,根据国务院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规定,负责全吉林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和监察。
所有审查人员均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十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0人,设备及地质勘察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6人。
几年来,共完成施工图审查任务670余项,建筑面积700余万平方米,纠正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1680条款,避免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隐患56起,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近千万元。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信誉。审查处是我省先进施工图审查单位,并代 表吉林省在全国介绍施工图审查经验。

成   员
处长:赵国华

副处长:王伟宏
职   能
综合办公室职责
1、文件和综合资料控制工作的归口管理。
2、设计文件的归档、检查、保存、借阅、打字。
3、报刊、文件的收编登记、发放、存档、借阅。
4、单位的年检、工商注册。
5、财务的报表、税、工资的管理发放。
6、人事、劳资、档案管理。
7、单位车辆的调度、出车日记、年检、季检、保险、车辆的维护、用油。
8、会议室使用登记及日常卫生打扫。
9、协调单位各部门落实对外接待工作,落实单位各类活动的组织、筹备。
10.落实单位宣传、接持、会务安排、福利、节日休假、监察、车辆、公章、采购、发放、固定资产登记、防火、防盗、卫生等的具体工作。
结构专业室工作职能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房屋建筑结构部分):
2.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审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3.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审查;
4.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审查。
建筑设备室职能
1、负责吉林市(含外五县(市))一级及一级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审查;
2、按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设[2001]41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技术性审查;
3、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涉及专业: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包括防雷审查):
4、负责吉林市(含外五县(市))设计人员培训、辅导、咨询等工作;
5、负责吉林市(含外五县(市))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推广、应用工作。

行政审批
机构设置
结 构 室 主 任:   高洪东
设备及建筑室主任: 刘福亮
综合办公室主任:   于思敬
办公地点

吉林市深圳街7号万星大厦三楼(临江门大桥下桥南行200米)

联系方式
电话:0432-5096005 0432-5096013 传真:0432-5096007网址:www.jc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