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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成立于一九九六年,是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对吉林地区墙体材料改革整个系统工程行使管理职能和墙改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是享受副县级待遇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宗旨是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并逐步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其具有的行政审批职能是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生产线进行登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免缴、返退的审核与使用等。其业务范围是:新型墙体材料总体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墙改执法监督;主导产品确立及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计划、技改示范线建设、示范建筑建造;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使用。几年来,市墙改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吉林省开展墙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保护土地、节约能源、充分利用工业废料保护环境”三项基本国策,限制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通过征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墙改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加快了我市墙体材料改革工的步伐。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我市墙改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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