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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委内置机构
 

简   介

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成立于一九九六年,是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对吉林地区墙体材料改革整个系统工程行使管理职能和墙改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是享受副县级待遇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宗旨是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并逐步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其具有的行政审批职能是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生产线进行登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免缴、返退的审核与使用等。其业务范围是:新型墙体材料总体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墙改执法监督;主导产品确立及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计划、技改示范线建设、示范建筑建造;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及使用。几年来,市墙改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吉林省开展墙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保护土地、节约能源、充分利用工业废料保护环境”三项基本国策,限制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通过征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墙改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加快了我市墙体材料改革工的步伐。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我市墙改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成   员
主任:王玉刚

职   能
1.负责组织制定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
2.负责墙体材料改革整个系统工程的组织实施,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组织制定本市有关墙体材料改革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组织、收缴、管理、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编制使用计划,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5.拟定年度新型墙体技改材料发展计划和推广应用计划,组织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示范建设和建造示范建筑,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所上的技改、基建等项目负责管理,确保计划的落实。

行政审批
墙体材料企业生产线登记、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核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缴审核

机构设置
综合业务科
资金管理科
工程技术科
办公地点

吉林市松江路65号7号楼

联系方式
电话:0432-2010484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