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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处:
负责办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办公用车管理、办公用品、计划生育、人事劳资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并登记造册;承担会务工作。负责定期清理外欠资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按要求编报财务报表;负责招商项目和部分重点工程资金管理。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监督检查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处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来信来访接待处理,查处违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履约行为检查及“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的全面管理。
3、开发项目管理处:
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开发项目;负责对接土地储备中心,了解招、拍、挂的动向,及时提供项目挂牌情况,制定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编制年度开发项目招商计划,组织前期普查、测算、招投标和拍卖工作,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管理招商档案;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书》;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审核及监管、开发项目配套抵押金的核算工作;派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跟踪管理。
4、企业管理服务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查报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复查、年检、废业注销、升降级及变更工作;负责参与土地招、拍、挂的开发企业的三资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收集及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工作。
5、开发市场信息处:
负责文电处理、印信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和党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办内的法律咨询及代理开发办对外参与各种案件的诉讼;负责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工作。
6、工程项目配套管理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工程测算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7、招商服务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助招商引进的境外、域外开发企业办理项目的相关前期手续及开发办自身项目的一切手续;负责境外、域外开发企业前期考察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对接、招商、招投标及跟踪管理,建立棚户区项目管理台帐。
8、民用建筑综合验收处:
负责房屋及民用建筑工程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负责《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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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吉林市城市开发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吉林市解放路206-9号
联系电话:0432-48350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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