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 范 围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补充和制定实施细则,推广工程造价新的计价模式 , 对建设与施工单位的工程计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对招标工程询标进行监督,参与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的计标、定标工作。
    3、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底、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4、实施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备案制,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价进行跟踪管理。
    5、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资格考试、资格年审及日常管理。
    6、调解和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7、负责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对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及资质初审。
    9、负责查处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行政案件。

    10、行政主管部门临时委托的其它行政管理执法职权。

地址:吉林市顺城街23号
电话:0432-4866623